1、濟南保安人員要協助行政稽查,確實管制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考勤記錄。
2、濟南保安員工在上班時間因公或事假離公司時,應查驗請假記錄或核對公出事實,始允其外出。各級人員公出或事假由其直接上級核準。
3、上班時間內除公事接洽外,一律謝絕會客。
4、外界來賓到公司接洽業務或參觀訪問,以及其它公司的營業、采購、檢查、安裝人員等應至警衛室辦理進入公司的手續,發給會客單,并聯絡有關部門 接待。非經公司部門人員接待者,不得任其進入公司。凡來訪人員不可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進入公司。
5、無明確探訪對象的人員,在未明白來意之前,所有推銷,收廢品等閑雜人員,未經辦公室允許,不得讓其進入公司。
6、濟南保安內部員工在轄區內各項活動要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保安員在公司轄區范圍內有權監督員工的各種違章違紀現象并據實上報給予嚴肅處理。
7、合作單位派駐公司的工作人員,須憑胸卡、工作服或其他標識出入,記錄和填寫《外來人員出入庫登記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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